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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网站信息发布、审核和登记制度

2018年10月08日 10:45 网站管理员  来源:信息编辑员   

为加强我院网站安全管理,确保网站的信息发布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
1、信息发布申请部门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、真实,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制度,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侵犯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;

2、不得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
(1)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;

(2)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;

(3)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;

(4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;

(5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;

(6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;

(7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;

(8)损害国家机关信誉;

(9)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。

3、宣传部门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发布申请,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发布申请人。

4、宣传部门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,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,页面的美观性。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,以加强管理。

5、上传信息质量和数量要求

(1)确保信息的准确性.上传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,严格审核程序,对于来源不明,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;

(2)确保信息的时效性.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,避免过时信息上网;

(3)确保信息的适用性.各部门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,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资源上网.

6、后台信息管理员均持有自己的密码和账号用于后台上传信息。如果不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安全,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。管理员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学生,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管理员账号的情况,请立即通知信息中心网站管理员。

7、后台信息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,泄露学院秘密,有损学院形象的文章和图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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